广西价格调节基金惠民

发布日期:2016年02月26日    浏览次数:1009    文章来源:广西日报    文章作者:杜蔚涛 程子恬

记者最近从自治区物价局获悉,截至目前,全区14个设区市已有12个市设立价格调节基金,覆盖80个县区市,建设了近150家农副产品平价商店,有效控制了居民消费总水平的涨幅。

为建立和完善价格调控机制,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201111月,自治区出台了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法,建立了价格调节基金制度。2013年起各地相继开展了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建设试点工作。

据悉,平价商店以低于市场平均价格的方式销售群众基本生活必需的农副产品,直接让利给消费者,对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产生了积极作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低收入群体的生活压力。如崇左市2015年市本级5家平价商店共计销售平价商品962万余元,总让利金额91万多元,让利率9.5%。政府使用价格调节基金奖励平价商店产生的撬动作用为1:2.41,即每使用价格调节基金奖励1元,就能平均撬动平价商店让利2.41元钱给群众,惠民效果明显。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2014年以来,自治区物价局动用自治区本级价格调节基金约4000万元,对各地的113个平价商店、233个“菜篮子”生产基地以及增加自治区本级两批(每批8万头)生猪活体应急储备等重要商品储备项目进行了扶持补贴的有益尝试。各地也加大力度相继投入资金对相关项目进行补贴。

业内人士表示,随着平价商店建设工作的稳步推进,我区将出现由“菜篮子”基地的农副产品与平价商店建立产供销一条龙对接的新型商业业态,最终形成促进经济平稳运行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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