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冬季办公时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年10月30日    浏览次数:1087    文章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章作者: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办公时间的通知》(桂政办函〔1997〕358号)精神,现将我区冬季办公时间调整通知如下:从2017年11月1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止,办公时间调整为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请遵照执行并安排好有关工作。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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