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潜”“创特”谋突围——贯彻落实全区旅游发展大会精神盘点

发布日期:2017年12月21日    浏览次数:1515    文章来源: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记者 何 明    文章作者:

编者按 党的十九大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我们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在新时代进一步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广西的“三大定位”新使命和视察广西时提出的“五个扎实”新要求,着力营造“三大生态”、奋力实现“两个建成”、谱写建党百年广西发展新篇章,是我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重中之重。近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着眼于我区长远发展大局,每年召开两至三个全区性重大专题会议,围绕破解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系统研究、科学谋划、精准施策,出台了系列配套文件。我区各地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专题会议精神,砥砺奋进,推动广西改革发展取得了非凡成就。

新思想引领新征程,新时代要有新作为。岁末年初,本报将对自治区16个重大专题会议精神的落实情况进行连续盘点报道,展示全区各地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继续按照自治区专题会议部署推动富民兴桂的生动实践和精神风貌。今天推出的是关于落实全区旅游发展大会精神的盘点,敬请关注系列报道。

2013年7月在桂林召开的全区旅游发展大会,是我区旅游业发展的重要里程碑。在这次大会上,自治区党委、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旅游业发展的政策和文件。

4年过去,按照旅游发展大会提出的要求,我区高标准打造旅游品牌,深层次开发旅游产品,全力营造旅游发展大环境。全区旅游总人数和旅游总消费从2013年的2.47亿人次、2057.14亿元,分别增至2016年的4.09亿人次、4191.36亿元,分别增长了19.9%和28.8%,年均分别增长18.4%和26.8%,高于全国旅游行业平均增速和全区国民经济发展增速。

旅游业在拉动全区经济增长、增加财税收入、促进社会消费、增加就业机会、带动贫困地区人口脱贫致富等方面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重新审视 找准路径

得天独厚的资源禀赋,为我区旅游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新世纪以来,我区旅游业虽然有不小的进步,但总体来说,仍处于粗放低效的发展阶段,“一流资源、二流开发、三流服务”现象普遍存在,旅游带动能力弱、综合效益低等问题仍比较突出。与旅游发达地区相比,我区旅游发展还存在明显差距。广西旅游业向何处去,成为全区上下关心的话题。

广西经济发展面临双重任务和压力。一方面,要求十年内全区经济总量“翻两番”,人均收入“双倍增”,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另一方面,广西经济发展方式仍较为粗放,产业发展水平较低,部分产业产能过剩,产业结构亟待优化。新常态下,广西经济发展必须寻找新的突破口和增长点。而旅游业符合绿色经济的发展要求,具有资源消耗低、市场潜力大、持续能力强、就业容量大、综合带动作用强等优势,特别在假日经济中贡献突出,对促进消费作用巨大,这些特点使得它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中的作用日益凸显。

面对新的机遇和挑战,自治区党委、政府高瞻远瞩,审时度势,作出了加快旅游业跨越发展的决定,提出把旅游产业培育成为我区战略性支柱产业,经过深入分析,指出旅游业是最符合广西区情、最富有广西特色、最能充分利用广西资源、最能吸引人气的产业,广西发展旅游业有需求、有条件、有前景,一定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加快推进旅游业跨越发展,努力把广西建设成为国内一流、世界知名的旅游强区。

全区旅游发展大会,为广西旅游发展进行了战略定位。大会发出了旅游强区建设总动员,统一了广大干部群众的认识,特别是确立了自治区党政“一把手”抓旅游的制度。自治区党委、政府定期听取全区旅游发展情况汇报,专题研究全区旅游发展重大政策和战略规划,建立旅游重大项目协调推进工作机制,自治区领导带头联系与服务旅游重大项目建设。这为旅游强区建设提供了强大的思想基础和政策保障。

重点突破 整体带动

目标一出全盘皆动,但旅游工作千头万绪,如何谋篇布局?旅游发展大会指出:突出重点,集中力量抓好重点区域、优势资源的开发建设。我区以桂林国际旅游胜地为龙头,加快桂林、北部湾、巴马三大国际旅游目的地建设,着力打造一批特色旅游名县、名镇、名村,狠抓100个重大旅游项目,结出了丰硕的成果。

桂林是我区旅游发展的一个风向标,无论景点景区还是旅游人数、旅游收入都是广西的“老大”,因此,“舞起”桂林旅游龙头是一招好棋。几年来,桂林抓住国际旅游胜地建设的历史机遇,大力开发新型休闲度假旅游精品,推动旅游高端化、精品化、差异化发展,先后吸引华润、万达、海航等众多知名企业前来投资旅游产业。2013年底,愚自乐园法国地中海俱乐部桂林度假村正式开业;2015年7月,自治区统筹推进的重大项目——玉圭园·环球名胜的“凯旋王国主题乐园”正式开园;2016年,投资160亿元的桂林万达文化旅游城开工……一个个实实在在的大项目,扎扎实实促进了桂林旅游业发展。

4年间,桂林市接待旅游总人数从2013年的3584.17万人次增长到2016年的5385.87万人次,年均增长14.5%;旅游总收入从2013年的348.48亿元增长到2016年的637.31亿元,年均增长22.3%。

“创特”,是广西旅游发展的又一实招。

特色是旅游业的生命,再好的旅游项目,搞的地方多了,也会黯然失色。全区旅游发展大会明确指出,要加快推进民族特色与旅游发展深度融合,使广西旅游业发展更有特色、更具活力、更富魅力。

2013年以来,我区通过创新与创造的方式,充分挖掘广西旅游资源内涵,因地制宜大力发展特色旅游,全区通过分期分批开展20个特色旅游名县的创建,大大促进了旅游特色资源的开发与转化,推动旅游品牌品质提升,催生诸多旅游新产品和新业态,带动全区旅游业转型升级和跨越发展。

“创特”工作启动以来,广西上下掀起了新一轮发展旅游业的热潮。据统计,20个创建县新增游客中心38个,新增A级景区19家,新增星级酒店25家,新增广西生态旅游示范区1家,新增星级乡村旅游区、农家乐共43家,20个创建县旅游总收入850亿元,同比增长29%,接待游客8200万人次,同比增长19%。如今,以“特色旅游名县”为抓手,推进全域旅游发展,已经成为我区旅游业做大做强的好经验。

共同参与 共促发展

旅游业涉及面广,只有各部门共同参与,才能抓出实效。

4年来,我区旅游部门积极践行发展新理念,摈弃一家独大的落后观念,联合农业、林业、文化、体育、住建等部门,共同开发我区旅游资源。

自治区农业厅本是业务性很强的涉农部门,但是他们结合自身特点和发展特色农业的工作性质,与旅游部门联合起来,开展全国休闲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示范点创建,促进创建县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至今,全区共拥有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11个、示范点22个,广西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63个,广西星级乡村旅游区(农家乐)1200多家,其中四星级以上乡村旅游区(农家乐)293家。乡村旅游接待规模逐年快速增长,乡村旅游已成为广西旅游产业发展的一大亮点、旅游消费的一大热点和脱贫攻坚的有力抓手。

自治区林业厅则大力推进森林旅游,培育出大容山、十万大山和姑婆山等一大批森林旅游精品线路。

自治区发改委、国土厅、民委、文化厅等部门,也结合自身特点,扶持旅游景点景区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县区打造民族文化特色旅游精品品牌和旅游路线,与旅游部门共同培育民族旅游节庆品牌。自治区住建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区先期推进50个涉及工贸、生态农业、文化和旅游等4种类型的特色名镇名村建设,目前累计投入10亿多元,完成了900多个项目建设,其中已有13个特色名镇名村通过自治区验收。

这种各部门“各添一把柴”的做法,让我区旅游业这个大炉灶越烧越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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