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警示录

发布日期:2018年06月06日    浏览次数:1209    文章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杂志    文章作者:

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警示录


    “老虎”要露头就打,“苍蝇”乱飞也要拍。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作出部署,明确聚焦重点,锁定清晰标靶。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把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重要任务,坚决向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亮剑,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基层延伸,在巩固发展压倒性态势的同时,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贯彻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

  案例:贵州省册亨县移民局在确定2016 年第二批易地扶贫搬迁对象时,随机从“十三五”规划的搬迁名单中抽取3642 人,造成重复纳入易地扶贫搬迁名单89 户334 人。县移民局党组书记、局长王业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副局长庞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职责不落实

  案例:四川省理县泰康养殖专业合作社理事长施某某虚报种猪数量,骗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8万元,并挪用扶贫资金8万元用于个人养殖基地建设。县民政和扶贫移民局副局长张利、工作人员杨俊,时任下孟乡副乡长王政,下孟乡畜牧兽医站站长唐兑松等人在验收时未清点种猪数量、未测量圈舍改造提升情况,失职失责。2017年5月,县民政和扶贫移民局原党组书记、局长何尔乓,王政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张利、杨俊、唐兑松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追缴。

 

  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

  案例1:甘肃省静宁县农村供水工程管理总站在实施总投资48万元的提灌维修养护项目中,仅花费0.91万元更换了部分闸阀、维修了部分观察井。时任站长方俊贤指使副站长刘工良、会计杜建军编造虚假施工合同和验收资料,将剩余项目资金全部套取挪用。方俊贤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12月,方俊贤受到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刘工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杜建军受到行政记过处分;违纪资金被追缴。

  案例2:江西省寻乌县南桥镇罗陂村党支部原书记谢明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截留2户村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和8户村民土坯房改造建房款共计12.21万元,据为己有。2017年7月,谢明红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违纪资金被追缴。

  点评:  

  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是脱贫攻坚的“拦路虎”。无论是在扶贫工作中不担责、不尽责,还是费尽心思骗取贪占扶贫款,大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都严重影响脱贫攻坚战略的贯彻落实,损害贫困群众的切身利益。党中央三令五申之下,仍有人不把脱贫攻坚放在心上,将党纪国法抛诸脑后,充分说明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查处力度还要不断加强,保持高压态势。今年是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也是三年专项治理的开局之年,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二次全会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扶贫领域,对胆敢向扶贫项目、资金伸黑手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失察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决不手软,以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有力行动,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发生在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生态环保等领域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


  民生资金领域

  案例:袁久海在任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吉县新营乡二府营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将村集体林场以本人和他人名义造册上报,先后冒领退耕还林项目补助粮款141670.97元,其中袁久海个人贪污5820元。2016年,二府营村又以袁久海儿子等9人名义申报民政救灾款6300元,违规用以支付铲车租赁费。袁久海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资金被追缴。

 

  “三资”管理领域

  案例:2017年7月、10月,浙江省嵊州市金庭镇华堂村原党总支书记、村经济合作社董事长王建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两次从村财务挪用共计50万元,用于其个人经营的公司银行转贷与资金周转。2017年12月,王建伟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终止其中共嵊州市第十四届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和中共金庭镇第十三届代表大会代表资格,违纪所得被追缴。2018年2月,王建伟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征地拆迁领域

  案例: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北区港城镇党委原副书记植剑东利用负责征地拆迁工作上的便利,伙同他人骗取、侵吞征地拆迁补偿款405.71万元,植剑东从中分得140.78万元;植剑东还伙同他人收受被拆迁户所送的好处费59万元,其本人分得39万元。植剑东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教育医疗领域

  案例1:陈小兵在任福建省莆田市第九中学副校长、第十五中学校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食堂承包、小孩读书及文印服务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12笔共计价值人民币7.7万元。陈小兵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案例2:韩发云在担任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同仁县年都乎乡卫生院院长期间,借其他人名义承包该卫生院分院,并套取慢性病医药款79.02万元,据为己有。韩发云受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被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生态环保领域

  案例:辽宁省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环保局原副局长房守国在县里建设污水处理厂期间,利用职权为施工方提供便利,事后受贿100万元;在“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工程中受贿35.8万元。房守国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点评:  

  民生等领域和群众生活息息相关,与百姓利益紧密相连,因而,对发生在这些领域的违纪违法行为,群众的“痛感”都更为深刻,反映也尤为强烈。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这就要求我们把群众利益摆在首位,什么问题群众最为痛恨就优先解决什么问题,哪个领域问题集中就重点整治哪个领域,通过重拳出击、严厉惩处,持续保持高压态势,让那些想利用手中职权“捞一把”的人收敛收手。同时,还应举一反三,查找重点领域腐败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不断堵塞漏洞、扎紧笼子,在深化标本兼治中规范权力运行,以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推动形成向上向善的社会生态。

 

  基层干部吃拿卡要、盘剥克扣、优亲厚友等问题

  吃拿卡要

  案例: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朱湖农场先锋一生产队党支部原书记肖改道利用职务便利,在为困难群众办理危房改造补贴手续时,以跑路费、手续费、照相费、证件复印费等名义,先后向该队20名农户索要200元至400元不等的财物共计4300元。肖改道因其他违纪问题并案处理,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盘剥克扣

  案例:河南省鹿邑县赵村乡前杨村党支部原书记刘可敬克扣村民五保金6984.8元、低保金3234元,用于个人开支。2016年3月,刘可敬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优亲厚友

  案例:2014年,时任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叉河镇叉河村党支部副书记刘亚定隐瞒实情,将家庭收入不符合贫困户条件的胞弟刘某一家纳入贫困户。2016年11月,在剔除不符合条件贫困户工作中,刘亚定依然隐情不报,使刘某一家继续享受帮扶政策。2017年6月,刘亚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叉河镇党委原副书记符旭光,叉河镇党委委员欧振强,叉河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吉文杰,叉河村党支部委员廖小龙、刘忠华、刘瑞英等6人因在该问题中存在失职失责情形均被诫勉谈话。

  点评: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对国家给的资金多吃、多占,向群众拿一点、要一点,违规为亲戚朋友谋一点“福利”,在个别基层干部眼里都是“小事一桩”,甚至拿得坦然、要得心安。然而,正是这些“小动作”“微腐败”,最容易被忽略而成为“大祸害”。雁过拔毛,“拔”走的不仅是资金,更有群众的信任;优亲厚友,既损害百姓的利益,又严重伤害他们的感情。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是对每名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每名党员干部都应当认识到,自己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为群众服务是分内之事,自己的一言一行都代表党和政府的形象。一定要时刻强化宗旨意识,“不以恶小而为之”,以实际行动体现公仆的为民情怀,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涉黑腐败,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

  案例:刘永添当选广东省广州市原萝岗区(现黄埔区)东区街刘村社区居委会党委书记后,强行制定“刘村辖区内所属村、社土地上的工程必须由本村、社人员承建,外人不能插手”的不成文规则,并伙同他人成立公司,逐步形成具有黑社会性质的组织,通过暴力伤害、滋扰、阻挠等非法手段,强揽、抢占刘村辖区内的工程,并实施强迫交易、敲诈勒索、打砸伤人等大量刑事犯罪活动。刘永添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违纪违法情节严重,涉黑涉恶性质恶劣,被开除党籍。2018年2月10日,经法院一审判决认定,刘永添等54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等罪,对刘永添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没收财产5020万元,罚金120万元。

 

  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

  案例:2010年7月,山东省冠县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时任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陈利民、一中队指导员刘西潮不认真履行职责,未对犯罪嫌疑人李忠、吴龙超、翟新博采取强制措施,刘西潮还收受吴龙超父亲现金5000元,致使吴龙超、翟新博在案发7年后才被抓获归案,李忠归案后不能及时结案移送起诉。2012年1月至2014年7月,陈利民在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非法开办的投资公司高息存款28万元,获利7.48万元;2012年5月,李忠在被采取监视居住期间,又涉嫌其他犯罪,陈利民接受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请托,决定对李忠沿用实际已过期且未交付执行的监视居住强制措施,使李忠实际脱离司法机关侦控,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并实施多起犯罪活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陈利民、刘西潮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点评:  

  黑恶势力无视法纪、为非作歹,为群众深恶痛绝。令人愤怒的是,少数党员干部与黑恶势力上下勾结,为其充当“保护伞”,使他们更加有恃无恐,对社会和谐稳定造成严重危害。今年初,党中央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央纪委随即要求在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彰显了捍卫群众利益、坚决铲除“毒瘤”的鲜明态度。坚决打赢扫黑除恶这场攻坚仗,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实践证明,只有斩断腐败分子和黑恶势力的利益链,才能根除黑恶势力,取得斗争的最终胜利。贯彻落实党中央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必须立足职责定位,把扫黑除恶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细查黑恶势力“保护伞”,坚决冲破各种“关系网”,不管涉及谁,都一查到底、决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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