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倾斜支持边境8县市区推进乡村振兴

发布日期:2021年07月27日    浏览次数:725    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

日前,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印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名单,我区边境8县(市、区)全部纳入了重点帮扶范围。据了解,今年我区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兴边富民的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从补足边境地区财力、改善边民生活条件等方面入手,倾斜支持防城港市防城区、东兴市、靖西市、那坡县、大新县、宁明县、龙州县、凭祥市8个边境县(市、区)发展。

一是补足边境地区财力。广西加大边境地区均衡性转移支付和地方政府债券支持力度,支持实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教育、医疗卫生、交通等方面的公益性项目。

上半年,下达8个边境县(市、区)均衡性转移支付24.84亿元,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4.69亿元。

二是改善边民生活条件。广西陆地边境0—3公里范围内边民生活补助标准提升为每人每年2520元,所需资金通过边境地区转移支付予以保障;同时,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到边境0—3公里范围内的脱贫人口和边境城镇无工作单位居民,纳入自治区边民生活补助政策享受范围。上半年,自治区财政下达边民补助10亿元。

三是提升民生服务保障水平。在推进教育、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方面。上半年,下达教育事业发展资金1.74亿元、文旅发展资金0.27亿元。

在提升卫生健康服务能力方面。下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资金0.83亿元,重点支持县级中医(民族医)医院、县级妇幼保健院、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级精神病专科医院、县级卫生监督所的业务用房建设、设备购置和维修改造项目等。

下达卫生健康转移支付资金1.45亿元,支持疫情防控、实施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计划生育服务、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及中医(民族医)药发展等。

四是补齐基础设施短板。上半年,下达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5.41亿元;同时,下达农村危房改造资金2110.82万元,支持脱贫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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