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河池市建设绿色发展先行试验区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年05月06日    浏览次数:619    文章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章作者:

一、主要背景

河池市作为桂西北重要生态屏障,自然资源丰富,全市森林覆盖率高达71.32%,位居全区前列,森林碳汇能力强,发展绿色产业、生态经济拥有独特的条件和优势。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加快建设美丽广西和生态文明强区,筑牢我国南方重要生态屏障。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支持河池市建设绿色发展先行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并出台《关于支持河池市建设绿色发展先行试验区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在重点领域开展先行先试,为全区探索践行“两山”理念的可复制可推广有效模式,引领带动走出一条具有广西特色的绿色发展道路。

二、主要框架和内容

《指导意见》提出了河池市建设绿色发展先行试验区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等,分三大部分共31条具体意见。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其中,主要目标列出近期目标和远景目标,近期目标:到2025年,试验区建设取得重要进展,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产业体系初步建立,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优化取得明显进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制度框架初步形成,绿色金融改革取得明显成效,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加快建立,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取得明显进展,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逐步建立,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成果。远景目标:到2030年,试验区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产业体系全面构建,产业结构持续优化,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初步形成,重点领域低碳发展模式基本形成。2035年,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显著提高,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全面建立,绿色金融体系基本形成,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全国全区领先水平,城乡人居环境更加优美,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基本建成生态绿色富美新河池,与全国全区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第二部分是主要任务。主要包括“六大示范行动”。一是开展产业生态化发展示范行动。提出了加快发展绿色特色工业、壮大发展绿色生态服务业、大力发展绿色生态农业、培育发展绿色环保产业、推动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等方面工作。二是开展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示范行动。提出了提升绿色能源保障能力、构建便捷综合交通网络、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乡基础设施水平等方面工作。三是开展绿色消费和生活示范行动。提出了促进绿色产品消费、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构建高效绿色流通体系、加快打造绿色低碳城市、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建筑等方面工作。四是开展碳达峰碳中和示范行动。提出了建立“双碳”试点、建立林业碳汇试点、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开展“双G”考核综合评价试点等方面工作。五是开展绿色金融改革示范行动。提出了完善绿色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创新完善绿色金融政策、拓宽绿色投融资渠道、建设绿色金融要素交易市场等方面工作。六是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行动。提出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提升全域生态系统质量、健全生态文明制度机制等方面工作。

第三部分是强化政策支持和组织保障。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要素保障、加大财税支持、强化评估推广等。


关联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河池市建设绿色发展先行试验区的指导意见(桂政办发〔2022〕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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