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西渔业高质量发展生产类储备项目申报指南印发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16日    浏览次数:760    文章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网站    文章作者: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3年广西渔业高质量发展生产类储备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北海市海洋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造向海经济”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区农村工作会议、全区农业农村暨乡村振兴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自治区关于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三年行动方案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提早做好项目储备,夯实行业基础,推动全区渔业高质量发展,现将《2023年广西渔业高质量发展生产类储备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围绕我区渔业基础设施建设、现代渔业设施设备升级、渔业种业提升和水产养殖尾水治理等方面,重点支持池塘标准化改造、稻渔综合种养、设施化循环水养殖、大水面生态渔业、新型贝类养殖浮筏(排、球)建设、南珠标准化生态养殖、深远海养殖设施设备、渔业种业提升、养殖(育苗)尾水生态治理、水产健康和生态养殖技术支撑等项目。

二、申报条件

各类项目的申报条件详见申报指南。

三、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编写申报书。项目申报单位应根据项目扶持内容撰写申报书(格式见申报指南附件),同时附上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佐证材料,并对材料真实性负责。对申报材料不全、超出指南扶持范围、超出资金补助规模或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进行储备。

(二)项目申报程序。项目申报实行属地管理,逐级审核上报。项目申报单位向当地渔业主管部门提交项目申报书,县级渔业主管部门对收到的申报材料按要求组织初审,重点审核项目用地(用海)、规划等前置手续是否完备,确保项目具备实施前提条件,认真审核项目申报主体、申报内容、申请补助资金等是否符合申报指南要求,并将初审后符合条件的项目提交市级渔业主管部门审核。市级渔业主管部门对县级推荐的项目进行审核把关、分类汇总及排序,以正式文件报送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三)材料装订要求。申报材料应采用A4纸正反面打印,装订成册,并制作项目文本目录。目录应详细标明各级标题的页码和证明材料页码。装订顺序为封面、目录、项目申报书(盖章)、其他相关附件材料。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渔业处,各市、县(市、区)自行留底存档。

四、其他事项

(一)按时报送材料。请各市于2023年1月10日前将审核后的申报材料,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同时发送电子版和扫描件至电子邮箱gxnynctyyc@126.com。逾期未报送的,视为放弃申报。

(二)严格审核把关。项目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市、县级渔业主管部门对审核推荐的项目及相关材料的合规性、可行性负责。凡不按要求申报的项目,自治区一律不予受理。

(三)及时通知到位。请各市渔业主管部门迅速将通知转发至所辖县(市、区)渔业主管部门,并组织各县(市、区)做好储备项目的申报工作。另已申报了2023年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补助市县项目(渔业高质量发展)的县(市、区),由县级渔业主管部门负责通知项目单位,按照自愿原则,重新申报2023年广西渔业高质量发展生产类储备项目。

未尽事宜,请与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渔业处联系。联系人:冉钟媛,联系电话:0771-5829811。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2年12月9日

2023年广西渔业高质量发展生产类储备项目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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